<%@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北京重点中学举办实验班“禁令”拟取消
 
· 二年级奥数 · 三年级奥数 · 四年级奥数 · 五年级奥数 · 六年级奥数 · 初中奥数 · 思维训练导引 · 希望杯专题 ·
首页 3A奥数 小学奥数 中学奥数 小升初信息 竞赛题库 奥数社区
 
 
 




  • 北京市师达中学2007年初中…

  • 北京小升初信息网www.bjx…

  •  
      您现在的位置: 3A教育·奥数网 >> 小升初信息 >> 小升初新闻 >> 正文
       
    草案审议:北京重点中学举办实验班“禁令”拟取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1

     北京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中的“学校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规定可能被取消。在昨日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提请审议。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审议中建议删除上述条款。

        今年2月,该草案开始向社会公示,学校以各种名义举办实验班、特长班被明令禁止。草案规定,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否则,将由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这一新规当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过,在昨日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对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中,该规定被建议删除。记者注意到,在2006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也没有出现类似的条款。

        此外,北京新建、改建居民区的配套学校建设,也是目前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新建、改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纳入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办学调价标准,并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所需建设用地依法划拨,对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评论列表 (只显示最新10条)   发表评论
    姓名:
    评分:
    评论:
     
     
    文章录入:hhl624    责任编辑:hhl624  
    【字体: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解读北京市小升初:政策改变了多少?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5 3A教育™ 、北京天地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学校名称:北京市3A教育中心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8号逸升轩520室(首师大对面)
    联系电话:010-68437068、010-88422360
    传真:010-88422360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