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2005年海淀区小升初政策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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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海淀区小升初政策回顾         ★★★
    作者:stillwater    文章来源:海淀考试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7

    海淀区招收小学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做好2005年小学体育特长生初中入学工作,现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负责接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必须具备开设该项运动的体育场地和所需设备。

    2.学校领导重视,体育教师有较强的事业心并具备一定专业水平。

    3.该运动项目在本校较普及,并在市区比赛中成绩突出。

    二、运动项目的选择原则

    1.适合于中小学生特点又有利于普及促进广大学生锻炼身体的运动项目,并且该项目列入全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正式比赛日程。

    2.对个别条件要求较高又不宜普及推广的运动项目,不设体育传统校,但为了使上述项目爱好者,尤其是有培养前途的学生能发展其特长,有条件的学校经区教委审核批准可以招收这方面的学生。

    三、 体育特长生的条件

    1. 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良好以上,身体健康无慢性病,能坚持较大强度运动训练的学生。

    2. 具备下列专长体育成绩和身体条件的学生,方有资格被推荐为体育特长生:

    ⑴田径:凡在2004年秋季和2005年春季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六名和各中心学区运动会径赛项目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⑵游泳:凡在2004年7月以后,在北京市和海淀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游泳比赛中,获得各项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⑶乒乓球:凡在2004年7月以后,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单打冠、亚军,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⑷篮球:

    A.凡在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篮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

    B.虽未参加过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篮球运动,且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在1.65米以上,各项身体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⑸排球:

    A.凡在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排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

    B.虽未参加过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排球运动,且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在1.65米以上,各项身体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⑹足球:

    A.凡在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区小学生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

    B.虽未参加过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足球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⑺手球:(12岁)身高在1.70米以上,拇指与小指指距18cm以上,臂长大于身高。(11岁)身高在1.65以上,拇指与小指指距16cm以上,臂长大于身高。身体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⑻棒垒球:

    A.凡在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在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棒垒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有培养前途的主力队员。

    B.虽未参加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但爱好此项运动,各项身体素质较好,经专项测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⑼艺术体操(健美操):

    A.凡在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在市、区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学生艺术体操(健美操)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通过艺术体操、健美操、武术、竞技体操等级,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B.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较好,有音乐节奏感,具有一定表现能力,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⑽武术:

    A.通过武术二级以上,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B.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⑾跆拳道:

    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较好,腿部力量较强,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⑿射箭:

    身体形态、身体素质较好,臂部力量较强,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⒀水球:

    熟练掌握两种以上游泳基本技术,上、下肢及腰腹力量强,耐力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

    3、被推荐的体育特长生,必须通过专项素质测验,按成绩排列录取。

    4、极个别没有参加过正式比赛,而各方面身体素质和条件特别好的学生,根据项目特长及要求由体育老师(或体校教练员)提出名单,经学校和中心学区同意推荐,报送体卫中心批准后参加专项素质测验,按成绩排列录取。

    5、各中学所招收的特长生原则上为具备本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经批准招收外区特长生的传统校,其考生必须参加海淀区的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登记备案,在计划内预留名额招收。特长生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剩余计划取消。

    四、录取特长生操作程序

    1、4月15日前:各小学负责对符合特招条件的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进行登记、报名工作。

    2、4月22日:各小学初审后,统一持名册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中心学区进行特长生资格审核。每人需交一寸照片一张,测试费十五元。

    3、4月29日:各中心学区将初审合格名册报区教委体美科,经区教委体育卫生研究中心审批后领取体育特长生推荐(测试)登记表。

    4、5月10日:各中心学区将推荐(测试)登记表交教委体美科。

    5、5月21日(上午8:00-11:30)各传统项目学校对报名的特长生进行专业测试。特长生一律持①推荐(测试)登记表、②招办统一印发的特殊收生报名卡(两项缺一不可),到志愿报考的学校参加测试。

    5月21日下午15:00-17:00,全区进行专业测试补测(只适用于5月21日上午未被录取或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测试的特长生,测试地点:育英学校)。

        各中学测试安排详见《2005年海淀区初中入学特长生测试安排表》。

    6、5月25日上午:各传统项目学校将①初录名单(电子版)、②推荐(测试)登记表、③招办统一印发的特殊收生报名卡交区教委体美科,由体卫中心进行审批。

    7、5月27日上午:各传统项目学校公布初录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小学要广泛宣传政策,认真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办理有关手续,防止漏报。

    2、各传统项目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市区教委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特长生选拔工作。做到不许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工作;不许随意扩大招生名额和范围;不许组织与之相关的文化课考试;不许以任何借口巧立名目乱收费用和押金;不许随意变更和辞退经教委批准确认的特长生。

    3、各中学要严谨、周密地组织好本校的测试工作,同时,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测试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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